1 月 22 日,申请人惠州市旭某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旭某公司)的代表与工人代表一同前往惠东县人民法院(惠东法院)。他们去领取涉案工程款 45 元。拿到领款支票后,申请人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该案从执行立案开始,到最终领取款项,仅花费了 6 个工作日。当时距离过年还有两天时间,这样一来,上百名工人的工资终于有了着落。
据悉,旭某公司与广东腾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锦某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判决内容为广东锦某建筑有限公司需向旭某公司支付工程款 45 元,同时广东腾某建设有限公司要对上述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判决于 2020 年 1 月 9 日生效。
1 月 14 日,旭某公司启动了执行立案程序。申请人表示,这笔工程款涵盖了本公司八十多位工人的薪资。同时,部分款项需支付给材料供应商,且这背后还涉及到供应商的数十名工人工资。申请人提出,在春节前必须解决工人工资问题,期望法院能加快执行的进度。
执行事务中心立案核查后发现,本案在诉前保全阶段已将涉案工程款足额冻结。在了解到案件财产的执行情况以及涉案工程款与上百名工人工资存在关联后,为切实保障工人的利益,让工人能过上“暖冬”,惠东法院的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黄东平要求依法开启“绿色通道”,加快立案进程,加快执行工作,加快兑付执行款。在加紧进行立案移送的同时,因为年关即将到来,本案所涉及的金额比较大,并且冻结资金账户所在的银行处在佛山顺德。执行干警提前与银行部门以及财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调,以确保后续的执行过程能够顺利进行且不会出现错误。
1 月 21 日,春运高峰来临。惠东法院执行干警驱车前往佛山顺德,往返近 9 个小时。当天,他们顺利完成了款项划拨。第二天,申请人旭某公司在惠东法院领取了工程款 45 元,其中包含申请人先行垫付的保全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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