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即将到来,家长们都开始着手规划孩子的假期生活了,他们相信“研学游”会成为一些家庭的选择。在近期,北京市文旅局公布了《北京市旅行社组织或承办未成年人研学旅游服务规范(3.0 版)》,该规范针对北京市旅行社组织研学旅游服务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严禁打着清华、北大等名校旗号收客
旅行社需依据不同学龄阶段的学生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研学旅游课程的设计与开发。以各学段各年级的教学内容作为参照,同时结合学生的身心特点、接受能力以及实际需求,精心挑选主题,以此来保证能够“游有所研”“旅有所学”,防止出现“只旅不学”的情况。
严禁以夸大、模糊、偷换概念、语焉不详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揽客组团。
严禁利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的名义来招揽客人,应当通过有关高校为中小学校所提供的正规团队渠道去办理预约申请。
应优中选优确定研学旅游服务供应
旅行社应针对研学旅游参与者为中小学生这一情况,由于他们自身生活能力差,社会经验少,组织管理难度大,安全风险隐患多等特点,确保供应方具备齐全的证照且资质合格,从众多供应方中挑选出最好的来确定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的供应方。
旅行社组织开展研学旅游时,要与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此合同需重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违约责任,同时也要明确研学旅游的内容、导师、行程安排、服务标准、安全责任、退费标准以及不可抗力等条款。
旅行社在收取研学旅游定金或费用时,需按照规定将其存入公司对公账户。不能诱导游客通过添加旅行社员工的私人微信或支付宝等方式,把研学旅游定金和费用转入旅行社员工的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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