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主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它还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以及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位于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 185 号。为能更好地选拔出优秀且适合岗位的人才,以充实人才队伍并优化师资结构,该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有关事项予以公告,具体如下:
一、报考条件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以及法律。
遵纪守法,自身品行端正。能够团结同志,做到廉洁奉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怀有较强的事业心,且有高度的责任感。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在教学一线工作,能够在科研一线工作,能够在管理一线工作。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需不超过 50 周岁,也就是 1975 年 1 月 1 日(含)之后出生。
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技能等资格条件,这些资格条件在岗位表中有详细说明。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江苏省 2025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来执行。
招聘条件中的“2025 年毕业生”,意思是在 2025 年毕业。并且已经取得了学历(学位)证书。同时现在没有工作单位。其中,2025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不过须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 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可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024 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也可保留在上述机构。同时,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也可应聘面向 2025 年毕业生的岗位。
台岛学生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后,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岛居民应聘时也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经由“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来进行报名。在这个过程中,照片的上传以及资格的初审,都是通过网络同步开展的。报名的网址为:(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的时间是 2025 年 3 月 11 日 09:00 至 12 月 29 日 16:00 ;照片上传的时间也是 2025 年 3 月 11 日 09:00 至 12 月 29 日 16:00 。
资格初审的时间是 2025 年 3 月 11 日 09:00 至 12 月 30 日 16:00 。
陈述申辩的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1 日至 12 月 31 日的工作日,具体时间是 09:00 至 16:00。
异议处理的时间范围是:从 2025 年 3 月 11 日 09:00 开始,一直到 12 月 31 日 18:00 结束。
(二)网上确认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的 48 小时(若遇周末、节假日则顺延),能够前往报名网站查看自身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需按照岗位要求以及网上的提示,将有关信息如实进行填写。同时,要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且正面的二寸证件照,该证件照的规格为 35×45 毫米,格式为 jpg,大小需在 20Kb 以下。
学校依据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来进行审核。倘若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只要一经查实,那么就会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本次公告所涉及的是长期招聘岗位,不存在开考比例这一限制。在公告发布后的 7 个工作日过后,学校会依据岗位的报名情况,不定期地启动考核程序。只要岗位招满,考核程序就会停止。
应聘人员仅能从岗位表中选取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旦资格初审获得通过,就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而那些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能够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处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来进行报名,并且在报名以及资格复审、考核等环节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现役军人或者是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中正在读书的、不是 2025 届的毕业生;
(2)若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存在夫妻关系,或存在直系血亲关系,或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又或者存在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那么就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岗位、纪检监察岗位以及审计财务岗位;倘若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就不得应聘到岗后会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其服务期未满 5 年;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在册)人员,其服务期未满 3 年;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
学校按照公告的要求来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的方式包含试讲以及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会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那些资格初审已经通过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当依据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去参加考核,要是没有参加,就被视为是个人主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学校在应聘人员参加考核之前进行复审工作,只有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才可以参加试讲考核。在进行资格复审的时候,需要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同时还要提供 1 套这些材料的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证书,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信网认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必须提供国(境)外留学所学课程证明。
2025 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面向 2025 年毕业生岗位时,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以及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2023 年、2024 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 2025 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还有职业资格证书。市(厅)级及以上的科学研究课题结项证书,以及教学和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各类行政性奖励证书。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要注明期刊名称、年、期以及起止页码。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
试讲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以及综合能力。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要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以及教学效果进行评价。试讲成绩的满分是 100 分,合格线是 60 分。如果试讲成绩合格,就都能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面试考核依据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来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方面进行考核,包括学术背景、科研素养、科研业绩、应聘岗位设想以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的满分是 100 分,合格线设定为 60 分,不合格的人员将不会被录用。
(三)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以百分制来计算。其中,考核总成绩由试讲考核成绩乘以 50%再加上面试考核成绩乘以 50%得出。考核总成绩的满分是 100 分。试讲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以及考核总成绩都要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进行处理。如果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就按照试讲成绩高的人员优先的原则来确定体检人员。要是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就通过试讲加试来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各项考核结束之后,会依据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来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个单项考核都合格的人员当中,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是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的,体检标准依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来执行,并且要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
以及相关业务能力等现实表现。
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就会导致岗位空缺;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也会导致岗位空缺;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同样会导致岗位空缺;还有其他一些原因会导致聘用岗位空缺。在这些情况下,从该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需要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一旦聘用备案完成,就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学校依据考核、体检以及考察的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会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包含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和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学校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他们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若经考核符合条件,就按照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而在试用期内,如果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就会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若与学校签订 3 年以上(含试用期)的聘用合同,那么除了按照法律规定和规章制度解除聘用合同之外,应当在学校服务至少 3 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之后,若在 15 个工作日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之后,若在 30 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
3.2025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3-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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