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规定,还有《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规定》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的要求,同时结合学院的实际状况,特地制定了本章程。
名称为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其英文译名是 。
第三条 国标代码:,省内招生代码:5198。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主办单位为绵阳力源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业务主管单位是四川省教育厅。
6. 证书的种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批准后再执行招生计划。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之内,要去对招生专业结构和区域结构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同时要科学且合理地编制学院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需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与纪律,要始终坚持以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衡量,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的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
学院会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来确定提档比例,通常情况下这个比例不会超过 120%。
按照考生报考我院的志愿进行录取。如果第一次录取没有招满人数,就会录取其他批次的考生以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学院会执行国家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并且会依据加、降分之后所形成的投档成绩来进行录取工作以及安排专业。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得到满足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会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那些还未录满的专业;而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会进行退档处理。在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会享有优先待遇。
第十六条,学院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是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来执行的。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同时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并且高考成绩达到了录取标准,那么就会对其予以正常录取。在各专业的招生录取过程中,不会设置男女生的比例。
第十七条 按志愿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退档。
三、附则
第十八条,学生的学费标准以及住宿费标准,是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所备案的标准来执行的。同时,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是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并且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来收取的。
学院拥有较为完备的资助体系。学院实施了多种资助办法,其中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就业资助以及勤工助学等。这些资助方式相互配合、共同发挥作用。
维护高考招生工作的信誉。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电话: -
传真:0816-
网址:
电子邮箱: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对本章程进行解释。如果本章程与国家和省厅的规定不一致,那么就以国家和省厅的规定作为依据。
版权声明:本文为 “博览广文网” 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及本声明;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0755-88186625
电子邮件
admin@lanyu.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