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提出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并实施。
指导协调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对其进行督促检查和评比表彰。总结并推广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培育各类精神文明建设典型并进行宣传。
指导全区的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对其进行协调和检查。同时,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指导全区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对其进行协调和检查。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也组织开展创建文明村镇的活动,还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的活动,以及创建文明家庭的活动和创建文明校园的活动等各类创建活动。
(五)承办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市文明办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区文明办的日常工作运转,其中包括接听和转接电话、收发文件和电报、管理档案和印章,还负责公车的管理与维修以及办公用品的购置与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核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文件,综合起草区文明委、文明办的年度或阶段性工作总结、工作要点、工作汇报以及重要信息上报和情况反馈,同时负责文明办重要事项的协调、督导和情况汇报;还承担人事、党建、意识形态、平安建设、巡察等工作。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务。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事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主要负责同志:王娟华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位于中原路 440 号,在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办公楼 802 室;邮编为(此处未给出具体邮编内容)。
六、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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