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秉持着平等、自愿且有偿的原则,进而签订了本合同,双方将共同信守此合同。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乐意将处在[具体位置]、面积为[具体亩数]的农用耕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土地的方位,东边起始于[具体地点],西边截至[具体地点],北边抵达[具体地点],南边到达[具体地点]。(具体情况以合同所附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 。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的承租经营期限是 年,起始时间是 年,结束时间是 年。每年的租金是 元/亩。乙方需要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十年的承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监督土地的开发利用,以确保土地能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被合理利用。
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收取承租金;在合同处于有效期这个时间段内,甲方不可以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对所承租的土地进行依法利用和经营。
享有在承租土地上获取收益的权利,并且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兴建财产以及购置财产,从而拥有这些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当中,乙方具备将承租的土地进行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者部分转包给第三人的权利,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不需要获得甲方的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一旦签订,就具备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对其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只有当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才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倘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难以继续履行,那么本合同可以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且双方都无需承担责任。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若遇到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的情况,那么本土地租赁合同会自行解除。甲方需要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把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返还给乙方。与此同时,甲方还应当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且要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以及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本合同期满后,如果要继续出租,乙方拥有相应权利。并且,双方应当在本合同期满前的三个月时间内签订未来的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期间,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就被视为违约。违约方需要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以及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 20%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同时,违约方还要赔偿对方因自身违约而导致的实际损失。
本合同进行转租之后,如果是由于甲方的缘故导致转租合同无法履行,并且给转租后的承租方带来了损失,那么甲方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存在未涉及的事宜,双方可以进行约定,将其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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