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
申税小微,最近企业所得税有啥要注意的不?
有啊有啊,听我给您细细道来~
申税小微
Q1
实习生工资能否税前扣除?
我公司与某高校达成了实习协议,并且成为了该校的实习基地。每年,我们都会接纳该校的学生到公司进行实习,同时也会支付一定数额的工资。那么,这部分工资的支出是否能够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呢?
答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5 号)的第一条内容,此条是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的规定。企业在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以及返聘离退休人员时,实际发生的费用,需要区分成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这两类。并且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其中有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部分,这部分是可以被准许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的,并且可以将其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根据上述规定,若贵公司向实习学生支付的工资属于工资薪金支出,且符合规定,那么就可以在税前扣除。
Q2
劳务派遣用工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我公司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怎样在税前扣除呢?
答
二是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此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有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这些费用被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里,并且可以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有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贵公司向劳务公司支付费用,并且取得了劳务费发票。这些费用应当被视为劳务费支出,而不能作为工资薪金在税前进行扣除。
Q3
支付的补充养老、补充医疗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企业支付给员工的补充养老保险,能否税前扣除?
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 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如下: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5%的标准范围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准予扣除;而超过这个标准范围的部分,则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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