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参照管理),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相关方面。
一、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央机关实施参照管理的范围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作家协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中国法学会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中华全国台岛同胞联谊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中国人民外交学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黄埔军校同学会
欧美同学会
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中华职业教育社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在上述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里,除了工勤人员之外的机关工作人员,被列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范围。
上述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
二、参照管理的目标要求
更充分地发挥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从上述目标要求开始,被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在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方面,倘若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团体章程没有专门规定,那就都得依据公务员法以及各项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用心去实施公务员录用制度、考核制度、职务任免制度、职务升降制度、奖励制度、惩戒制度、培训制度、交流与回避制度、工资福利保险制度、辞职辞退制度、退休制度、申诉控告制度等,同时还要落实非领导职务设置的规定,进一步建立规章制度,把好机关进入的关口,使机关出口通畅,对日常管理进行规范,优化队伍的结构,提升人员的素质。
三、认真做好参照管理实施工作
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被列入参照管理范围,这些机关需要认真地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登记工作,需要认真地确定职务与级别,还需要认真地进行工资套改工作。
确认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需经过登记、审核、审批这几个步骤。如果人员符合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条件且在编在职,那么就由机关干部人事部门负责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之后,所在机关要按照《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统一进行登记、审核、审批或备案的工作。各机关不可以超编进行登记,不能把工勤人员登记为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担任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领导职务,然而人事行政关系以及工资关系不在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就不登记为机关工作人员。在今后,新进入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的工作人员也需要进行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要装入本人档案。同时,需将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纳入全国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这样做能够切实加强对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队伍的综合管理。
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后,需在规定的编制和职数限额内合理设置职位。依据《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以及《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来确定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和级别,并且设置非领导职务。同时,不可以超规格、超职数去配备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因职业特点有此需要,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能够继续使用其他非领导职务名称。在完成登记以及确定职务与级别工作之后,依据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来进行工资套改。
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被列入参照管理范围,需要对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对本机关已出台的涉及干部人事管理的文件进行清理。如果这些文件与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存在矛盾,就应当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四、参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参照管理工作,对于加强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建设而言,是一项重要举措。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这些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中央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参照管理的实施工作。此项工作由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并且要组成一个由有关部门同志参与的工作班子,该工作班子负责参照管理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周密进行部署,精心进行组织。注重开展调查研究。对于实施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研究,以稳慎的态度进行处理。严格依照各项配套的政策法规来执行。进一步把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需按照中发[2006]9 号文件以及本《意见》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然后上报给中央组织部进行备案。
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被列入参照管理范围后,需要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公务员法,以此加深对参照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同时,要以实施参照管理为契机,健全完善各项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把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在实施工作时,需强化责任且严明纪律,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同时,要做好深入且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所遇到的各种问题,以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切实维护机关稳定与社会稳定。对于在实施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且坚决地予以纠正,并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地需切实强化对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管理工作的领导。要依据中央的统一安排部署,稳步推动实施工作。地方各级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群众团体机关的参照管理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参照本意见来制定实施办法。党委组织部门主管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参照管理工作。它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对实施参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并加以解决。同时,还要指导和支持人民团体做好参照管理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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