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是由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性质的事业单位,其地址在苏州市十梓街 1 号。为能更好地选拔出优秀且适合岗位的人才,以充实人才队伍并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大学目前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3 名专职辅导员。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以及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年龄要求为不超过 30 周岁,也就是说需是 1994 年 1 月 1 日及之后出生的。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有相应学位,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时间达到 1 年(12 个月)及以上。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级学生组织(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艺术团)中各工作部门的副职及以上人员,并且要有校团委等部门出具的证明;院级学生组织中各工作部门的正职及以上人员、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必须要有院级党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这些证明中需要明确任职职务以及任职的起止年月,任职的计算截止时间是 2023 年 11 月 30 日。
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及技能等资格条件,这些资格条件在岗位表中有详细说明。本次进行招聘的 2024 年应届毕业生,必须要在 2024 年 8 月 31 日之前毕业,并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2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可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023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也可保留在上述地方;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同样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的人员,若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在同一时期毕业,那么这类人员就是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且同期毕业的时间需与国内应届毕业生的时间要求保持一致。
台岛学生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后,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岛居民应聘时,也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在“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报名。报名过程中,照片上传、资格初审以及缴费确认等环节,都是通过网络同步开展的。报名的网址为:(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报名以及照片上传的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9 日 9 时到 12 月 16 日 16 时。
资格初审的时间是 2023 年 12 月 9 日 9 时到 12 月 17 日 16 时。
陈述申辩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9 日至 12 月 18 日,每天的 9 点至 16 点。
2023 年 12 月 9 日 9 时到 12 月 18 日 18 时是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缴费确认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9 日 9 时到 12 月 19 日 12 时。
(二)网上确认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之后,过了 24 小时(如果遇到节假日则顺延),就可以前往报名网站去查询自己是否通过了苏州大学的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需收取 100 元报名费。应聘人员经初审通过后可进行网上支付,需在网上缴纳 100 元报名费。若应聘人员通过初审且完成缴费确认,那么就报名成功了。
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资格确认,未上传照片,以及要求缴纳报名费但未缴纳的情况,都将被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经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后,①需在规定时间前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准考证的下载与打印。若在打印过程中出现问题,可拨打相关电话:。②具体的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将会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招聘信息 - 专职辅导员栏)予以公布。
(四)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需按照岗位要求以及网上的提示,将有关信息如实进行填写。同时,还要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毫米)的证件照,且证件照需为 jpg 格式,其大小要在 20Kb 以下。苏州大学会依据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展开审核工作。倘若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一旦被查实,那么就会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要补充填写高中之后的学习经历、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填写时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时间,需具体到月。未填写的,就视作无相关经历。应届生要备注“未落实工作单位”。
中共党员(包含中共预备党员)需要由高校、企事业单位的二级党委开具证明。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以及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会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来进行审核。如果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那么就会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或者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中,各岗位的开考比例是 1 比 10。如果没有达到这样的开考比例,就会对该招聘岗位进行核减或者取消操作,并且会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仅能从岗位表中选取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旦资格初审获得通过,便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而那些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能够改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处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来进行报名,并且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与在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这类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而对于现有在岗人员,若存在上述亲属关系,那么他们不得应聘到岗后会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从 2020 年 3 月 13 日开始施行。依据之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那些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服务期未满 3 年的在编(在册)人员。
2024 年 8 月 31 日之前,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员:一是 5 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二是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三是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及面试。
(一)笔试
笔试的内容包含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工作技能,并且没有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时间会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的网站上公布,具体位置在招聘信息 - 专职辅导员栏。应聘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去参加考试,要是没这么做的话就会被视为放弃资格。
笔试结束后的 7 个工作日内,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会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能够凭借身份证号进行查询。笔试的总分是 100 分,60 分即为合格。在笔试合格的人员当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聘用人数 1:6 的比例来确定参加后续考核的人选。如果笔试合格的人数不足 1:6,那么就按照实际人数全部进入下一轮。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姓名会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招聘信息 - 专职辅导员栏)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会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招聘信息 - 专职辅导员栏)进行公布;岗位会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招聘信息 - 专职辅导员栏)进行公布;名次会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招聘信息 - 专职辅导员栏)进行公布;专业能力测试开始时间会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招聘信息 - 专职辅导员栏)进行公布;专业能力测试地点会在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招聘信息 - 专职辅导员栏)进行公布。
应聘人员需携带准考证以及身份证,依照规定的时间前往考点参与笔试。笔试是全程封闭进行的考试,在考试期间,不可以提前交卷,也不可以退场。
(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在进行心理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之前,需要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学校人力资源处会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查,只有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才可以参加后续的考核。应聘人员必须提交以下这些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
各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针对国内情况),还有就读学校相关学生部门开具的研究生应届毕业生证明。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中共党员(包括中共预备党员)的证明,其党员证明材料是由所在的党组织来出具的。
5.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校级学生组织(包括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艺术团)的各工作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并且有校团委等部门开具的证明;院级学生组织的各工作部门正职及以上人员、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必须要有院级党政开具的证明。在这些证明中,必须明确任职职务以及任职的起止年月,任职的计算截止时间是 2023 年 11 月 30 日。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各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也须真实有效。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那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将被立即取消,或者其聘用合同将被解除。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是以在线答题的形式来测试应聘人员的心理健康状态以及素质能力。这项测试属于考察项,不会被计入总成绩。
(四)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是对应聘人员适岗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专业能力测试的合格分数是 70 分,总分是 100 分。在专业能力测试合格的人员当中,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按照拟聘用人数 1:3 的比例来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人选。
(五)面试
我校制定了面试办法,面试将按照此办法执行。苏州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招聘信息 - 专职辅导员栏)会发布面试方式的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被视为主动放弃。面试主要对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面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合格线是 70 分,低于 70 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六)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最终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最终成绩等于笔试成绩乘以 30%,再加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乘以 40%,然后加上面试成绩乘以 30%。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考试总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进行四舍五入。倘若总成绩出现相同的情况,那么就按照先后顺序,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来确定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相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并且面试成绩也相同,就采用面试加试来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会依据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来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个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当中,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从成绩高到成绩低的顺序,确定出参加体检的人员以及进入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是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来执行的。
公示内容包含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时,会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时,也会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时,同样会导致聘用岗位空缺;还有其他原因时,也会致使聘用岗位空缺。在这些情况下,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而一旦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就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学校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他们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若考核合格,就予以定岗定级;若考核不合格,就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的专职辅导员要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在没有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下,一旦被聘用,就必须在本校的辅导员岗位服务 5 年以上(包含试用期)。并且在服务期内,不得进行调动,也不能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大学纪委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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