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街道文汇学校改扩建工程处在新安街道前进一路与上川路交会处的西侧。此工程涉及 A007 - 0510 宗地,其用地面积为.87 平方米。该用地在 2016 年 5 月获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 BA - 2016 - 0028 号)。现在用地单位发来文件,申请对该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变更。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进行了变更,从“宝安文汇中学教学综合楼”变为“新安街道文汇学校改扩建工程(暂定名)”;
二、建筑容积率由“0.79”变更为“1.4”;
建筑面积及分项指标情况如下:总建筑面积为 35 平方米,其中已建教学楼的面积为 41 平方米,宿舍的面积为 1400.94 平方米,新建体艺楼的面积为 3600 平方米。建设门卫、配电、泵房等按规定应计容积率面积的配套用房时,其面积指标从教学楼面积中扣除,若不建设则无相关规定。同时规定总建筑面积为.08 平方米,其中现状保留建筑面积为.78 平方米,新建建筑总面积为.3 平方米,包含教学及辅助用房.24 平方米、办公用房 843.39 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 1731.72 平方米、多功能厅 1364.01 平方米、架空层 1735.94 平方米。
四、新增自行车停车位450辆;
五、机动车泊位数由“30个”变更为“96个”;
4. 新建停车位的充电桩配置比例不低于 30%,剩余的停车位都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项目用地有 7011.29 平方米进入 12 号线轨道安全保护区,用地单位在办理该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其建设方案需事先获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意见同意。其他未注明的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深圳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指引》以及其他技术规范的要求。
七、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事项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为 10 个自然日,即从 2024 年 8 月 31 日至 2024 年 9 月 9 日。在公示期间,倘若对上述的变更事项存有意见和建议,需使用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取得联系。若逾期未作表示,则视为无异议。- 网站五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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